《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每年9月的第四周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赤峰市民委对实施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旗县区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奋进伟大复兴征程”为主题,结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组织好、开展好各类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锚定工作重点,明确“宣传什么”。宣传重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及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4大类5小项具体内容。同时,结合赤峰实际,在深入宣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先进市建设等方面也作出部署,确保宣传内容不偏、不空、不虚。
坚持分类推进,明确“怎么宣传”。主要采取主场引领、分类推进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主场活动聚焦持续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浓厚氛围,重点抓好集中学习、集中宣讲、集中报道“三个集中”,推动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直达基层、直通群众;分类推进主要采取市级统筹、旗县区主抓、行业部门联动、多元参与的方式,分领域、分层面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苏木乡镇、进网络”活动,并针对党员干部、青少年、农牧民、社区居民、企业职工等不同群体,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传宣讲,着力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格局。
三是用好各类载体,明确“具体抓手”。将宣传教育嵌入群众生产生活场景,计划组织开展“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普法集市”等宣传活动,并依托“农民丰收节”“那达慕”等群众性节庆赛事和文体活动嵌入宣传展示、政策咨询、文化互动等内容,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还明确要将宣传教育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便民服务、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工作有机融合,以在服务群众中凝聚共识、增进认同,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接下来,赤峰市将坚持主线引领、统筹分类推进、用活各类载体,把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办出实效、办出特色,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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