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民委关于下达2026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内民委发〔2026〕20号),下达到赤峰市自治区本级财政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75万元。现将分配意见公示如下:
分配给阿鲁科尔沁旗31万元、巴林左旗45万元、巴林右旗52万元、林西县17万元、克什克腾旗19万元、翁牛特旗28万元、喀喇沁旗35万元、宁城县53万元、敖汉旗25万元、红山区19万元、松山区36万元、元宝山区15万元。
公告单位:赤峰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监督电话:0476-8333145
电子邮件:cfsmwjjk@163.com
赤峰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