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即将正式施行之际,6月30日,由自治区民委主办,赤峰市民委、赤峰大学承办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讲堂(第三期)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活动在赤峰大学举行。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团成员、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纳丽娜应邀作专题宣讲,300余名师生代表现场聆听。

专家领学
一堂有高度有温度的法治公开课
活动现场,纳丽娜副院长以《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题,立足我国民族工作法治化进程,系统阐释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的根本遵循与时代方位、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学习贯彻与实施要求。从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历史纵深,到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法治路径;从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到工作生活中的生动案例,整场讲座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温度,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内涵丰富,将宏大叙事与微观实践有机融合,为在场师生带来了一场入脑入心的法治教育课。师生们纷纷表示,这堂课“解渴”更“管用”,既讲清了法律背后的道理,也讲透了道理之中的法理,让大家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
以法为媒
播撒民族团结进步种子
此次活动是我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讲堂系列活动“进学校”的重要一环,也是深化“9+N”进活动载体的生动实践。今年以来,赤峰市民委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讲堂为牵引,先后举办“干部大讲堂”,实现全市各领域千名干部同上一堂“铸牢”课、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民族工作干部及民委委员单位代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讲座等活动。本期大讲堂走进赤峰大学,面向高校师生开展精准滴灌,标志着大讲堂正从“关键少数”向“绝大多数”延伸、从干部教育主阵地向青少年教育前沿拓展。课后,不少学生自发围绕法律条款与校园生活实际展开热烈交流,纷纷表示法律条文不再是纸面上的生硬文字,而是成为心中认同的行为准则。

学用结合
推动法治思维融入育人全过程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宣讲恰逢其时、意义深远。从“干部大讲堂”的广泛覆盖,到专题研讨班的系统培训,再到本期大讲堂走进高校,赤峰市民委正以分层分类、精准滴灌的方式,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热在基层、热在群众。下一步,赤峰市民委将以此次宣讲为示范引领,持续办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讲堂系列活动,同步组织宣讲团赴各旗县区开展专题宣讲,并以“9+N”进活动为载体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全覆盖,不断提升我市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民族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先进市、继续建设好模范自治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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