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内民委发〔2024〕67号),下达到赤峰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6726万元。现将分配意见公示如下:
分配给阿鲁科尔沁旗520万元、巴林左旗716万元、巴林右旗736万元、林西县645万元、克什克腾旗310万元、翁牛特旗485万元、喀喇沁旗648万元、宁城县789万元、敖汉旗366万元、红山区376万元、松山区882万元、元宝山区253万元。
公告单位:赤峰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监督电话:0476-8333145
电子邮件:cfsmwjjk@163.com
赤峰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
蒙公安备案:15040402000286号